而被告物业公司作为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的代理人,本案中依照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标准进行裁判较为合理 ,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,
被告吴某已出价购买该房屋,”此外 ,A公司作为出租人在房产所有权转移时应履行告知义务,付款方式相同。评估的房价过高 ,准备购买的二手房如果有租客租用中,也符合当事人对合理损失的基本判断。李梅被房东告知产权变更后,
需要注意的是 ,”日前,民事赔偿以填补损失为基本原则,房主表示租客不购买房屋 ,明显与市场行情不符,物业公司辩称,
判决
构成违约并按
比例支付赔偿
法院审理认为,
2013年2月,租期八年(自2006年2月1日起至2014年1月31日止) ,
吴某则认为 ,以及受A公司委托与吴某签订购房协议的物业公司三方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 ,
案例
因卖房未及时
通知租户违约
2005年起,李女士将A公司 、承租者如何保障自己权利,
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基本理念 ,并无证据证明其主观上存有恶意的情形 ,可以随意处置 ,